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8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八大关会议厅开始举行。会议将审议并表决《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审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增勇、吴淑玲、张锡君、邹川宁,秘书长高岩和34名委员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作的关于《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维民作的关于《青岛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陈立新作的关于《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市财政局局长周安作的关于青岛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郑卫星作的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瑞华作的关于青岛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周安作的关于青岛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主任朱培吉作的关于青岛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贾福宁作的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夏伟丽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王文华在进行会议议程前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近期主要工作。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事项。
副市长栾新列席会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