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1次主任会议
2月19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1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主持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实施“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助推行动、法治环境建设促进行动、人大工作规范提升行动,制定和修改《济南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18件法规项目进行立法调研;围绕计划预算、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园区产业发展、职业教育等方面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加强改进代表工作,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建设美丽泉城”主题开展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规范代表履职行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方案和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的事项。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方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3月中旬召开,建议议程为: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济南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授予苏柯曼等5人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审议并表决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苏柯曼等5人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草案),人事事项。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关于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安排意见,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世平、段青英、孟祥桓、宋玉国、许强,秘书长刘西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