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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大代表对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来源: 金山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10月12日 14:35

 

检查金夕老年公寓

集中汇报评议

施黄飞副主任讲话

  9月30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本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黄飞、殷金荣、张俊宏参加检查。区政府副区长李华桂陪同检查。

  代表们实地察看了金山卫镇金夕老年公寓、廊下镇万春村老年活动室、廊下镇老年人日间服务照料中心,听取了区老龄委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时建英所作的关于本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工作汇报。

  通过检查,代表们认为,“十一五”期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改善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本区老龄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在充分肯定本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代表们就进一步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本区老年人事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形势与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重视老年事业发展,研究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深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努力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代表们提出,要积极推进多元化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公办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经营运作方式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养老需求。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会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特别是消防安全达标建设、消除安全隐患。要重视从业人员的上岗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技术水平,不断促进本区各类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代表们提出,要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本区集中住宅区的居家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及时了解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强化便捷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助老服务社和已建成为老服务设施的作用,继续深化志愿为老服务,充分发挥邻里互助精神,要继续推进街镇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室建设,增加社区为老服务资源。

  代表们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机制,提升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深化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优先将老年人纳入救助对象,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方便、快捷的服务。

  施黄飞副主任在讲话中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老年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力度,适应新形势老龄工作的需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方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增加投入。为老龄产业发展提供现实可能,为金山建成“创业金山、宜居金山、和谐金山”服务。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区老龄委、民政局、区府办、区财政局、区残联和金山卫、廊下领导参加了检查。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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