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长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通过。 任命: 张枫同志为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特此通知。
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