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关于任免陈杰华等7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2011年4月19日,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杰华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黄烨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朱伟民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养浩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徐忠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退休,免去俞祥铸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任命陈杰华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敏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黄烨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朱伟民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养浩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徐忠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退休,免去俞祥铸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