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
2014年12月23日下午,宝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副主任杨卫国、倪诗杰、蔡永平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秦文波副区长关于2014年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区政府拟提交区七届人大会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宝山区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区本级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投资计划2014年执行情况及2015年编制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我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的总体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经济社会工作,财政收入保持稳步增长,财政支出更向民生倾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取得了新成效。区政府拟提交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5年预算草案体现了全口径预算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征地养老资金预算将首次提交区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做到全覆盖;收入预算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同步,支出预算以收定支,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各项支出,政府投资量力而行,聚焦民生,为完成预算和投资计划所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2015年预算草案和政府投资计划。会议建议,区政府完善预算草案,编制按经济性质分类的本级支出预算,编制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细化“文化事业专项公共财政预算”听证项目预算;增加图书经费支出预算;把区拨镇的教育费附加纳入镇级预算管理;对排堵保畅八项措施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审计。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对2015年预算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并于2015年1月10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把初审意见和区政府的反馈意见在区人代会上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审议了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了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将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等文件,决定提交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及预备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等。
副区长秦文波,区法院院长汪彤,区检察院检察长林立、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