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5月28日下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区机关会议中心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主持会议,副主任叶坚华、段文龙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陆晓栋,区人民法院院长倪春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云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部分代表通过区人大代表网在线列席会议,5名市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精心部署,优化机制,注重沟通,加强协作,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5月初,由区政府承办的67件书面意见均在规定时限前办复,其中,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52件,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和 “计划解决”的8件,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7件。在代表已反馈的61件书面意见中,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同意和基本同意的占98.3%,对办理态度的满意率达到100%。
会议指出,虽然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部分书面意见尚未得到解决,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办理过程中,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在思想重视程度上、工作推进力度上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 会议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责任感。要强化法定意识和群众意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把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与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把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尺,作为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契机。要把办理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与区政府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机制,促进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二是进一步提高办理结果的落实率。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针对不同情况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让代表能够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和深入调研历年来“留作参考”的书面意见,推动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会议要求,区人大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督办力度,加强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代表关注度高、解决有难度的书面意见要重点督办,推动办理工作有效地开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文龙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该份报告,决定交区政府办理。
会议最后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