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9月18日下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区机关会议中心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金先、叶坚华、段文龙、吴丽萍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陆晓栋,区人民法院院长倪春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云斌,区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代表组召集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部分代表通过区人大代表网在线列席会议,5名市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进行了询问。政府相关部门现场进行了回应。会议指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监督法》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各部门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几个完成有难度的指标情况也进行了实事求是地说明。从评估结果来看,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中期执行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规划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要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下一阶段的目标仍然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和困难。会议希望,区政府及其各部门:一是要增强规划意识,把落实规划放在更重要更突出的位置。要通过这次中期评估,进一步提高对区五年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要强化规划对部门工作的引领和指导,把推进规划落实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突出重点环节,全力以赴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在推进规划落实中,要注重与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目标纲要的对接;在完成“量”的同时,更要注重质量和效果;对完成难度较大的瓶颈问题以及推进中遇到的困难,要深入分析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和力量整合。三是要加强成果运用,提升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注重评估成果的转化,在工作中形成以规划为导向的工作机制,以责任为核心的督查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批准区政府将“公共财政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从《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7个主要指标中删除。
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进行了审议,确认赵永峰等3位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195人。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决定任命周海鹰为静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赵永峰的静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