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决定任命:
杨泽繁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素梅为市财政局局长;
刘程民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李 平为市审计局局长;
吕惠斌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 晔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苗玉梁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郭卫新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素梅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 成的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吕惠斌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