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人大关于接受王伟辞去职务的决定
(2013年6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伟辞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编 辑: 冯涛
责 编: 余晨
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伟辞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