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27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郝益东、赵忠、杭桂林、吴团英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工作的专题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