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处理建议工作座谈会召开
6月18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处理建议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杭桂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我区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富民强区、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99件。从代表提交建议的情况看,代表比较关注我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确定了五项重点处理建议,涉及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执法立法、民族教育投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加大力度解决农村牧区安全饮水、解决内蒙古风电弃电问题等,这五项重点处理建议由呼伦贝尔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5个盟市代表团的37名代表提出,是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慎重思考提出来的,都是属于事关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办理好这些建议,有利于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杭桂林在听取了有关重点处理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和代表及委员会负责人员的发言后指出,各办理单位、协调单位和监督单位,对待重点处理建议工作都做到了领导重视、思路清晰、措施可行。他强调,答复代表仅仅是办理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采纳和落实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重点处理建议工作的责任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推动重点处理建议工作办出实效,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