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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会

来源: 包头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07日 08:55

  5月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市人大会议中心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红洁,副主任王飞、张伯群、那音太、刘志斌、白志强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王飞、那音太分别主持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伯群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志斌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白志强作的关于检查《包头市民族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为钢作的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和《包头市禁毒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禁毒条例>的决定(草案)》,会后,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2年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包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会后,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本次常委会会议,结合审议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的创新监督方法的有益尝试,通过专题询问,有利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更好地审议有关议题,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有利于加强人大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增强监督实效。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涉及民生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得到解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俊雁,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到会就6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的问题分别应询回答。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俊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彦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青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2名自治区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市民旁听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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