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召开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座谈会
4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召开了座谈会,围绕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强检察机关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等内容征求了市委、市政府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安俊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云布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志欣,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旗县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及部分旗县检察院先后就决议落实情况作了汇报。
云布俊在发言中指出,贯彻执行这个决议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要正确认识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律定位。二要正确认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三要处理好实体与程序关系,关键是公检法机关如何对具体案件取得一致认识。四是公检法要形成相互制约、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目前,机制还不顺畅,信息资源共享和网络建设滞后。五是处理好时效性与实效性的关系,提高执法威慑力和法律严肃性。
吴安俊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换届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关注和支持“两院”工作,年年有议题,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大。“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观念的逐渐深化,凡是涉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活动,都能认真准备,精心安排,全力以赴给予支持,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亲自汇报工作。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发展,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越来越高。“两院”能够不断适应工作的新要求,严格执法,司法为民,干警素质逐步提高,在为市里分忧,为群众解难方面取得了成效,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每年人代会上对“两院”工作报告的满意度也一年比一年高。这个决议涉及政法几家部门,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共同做好决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座谈会开得既有必要,又有效果。视察组要结合视察和座谈会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找准主要问题,写好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促进该决议在我市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