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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来源: 赤峰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9月14日 14:05

  9月7日至8日,赤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斯日古楞,副主任梁万龙、李雪波、李志勋、白音巴特尔、张志安、东日布,秘书长汪耳河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包振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海富,市直各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勋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市司法局局长贾永民作的关于全市“五五”普法总结、“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林业局局长王国江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文树作的关于2011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财政局局长于文涛作的关于2011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包振玉作的关于授予赤峰市荣誉市民称号问题的决议草案;听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包振玉作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命郑洪学同志副市长职务议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的决议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表决并通过了任命案。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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