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报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经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督导组批准,11月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通报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研究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云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鲍常青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工作,作为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步骤,确保通报的范围广、层次多,既有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也有各盟市人大和旗县区、乡镇人大负责同志,既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还有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切实听取各方面对人大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了开门搞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人大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和党组对照情况,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为重点,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重视、中央督导组指导有力,精心组织、准备充分,先后召开24个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370余份,共梳理汇总1096条意见建议,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态度端正、严肃认真,做到了反思自我、亮出真我,同时,民主生活会重点突出,求真务实,是一次针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民主生活会。会议还对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查找出的“四风”方面的问题以及剖析出来的思想根源、研究提出的整改落实措施等情况作了通报。
会议强调,要把专题民主生活会做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好民主生活会成果,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强化推进。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推进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密切联系群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以人大工作新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