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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两部地方性法规

 

来源: 包头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3月04日 15:03

  

  2月26日上午,在包头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包头市五当召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和《包头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获通过。会后,将根据立法程序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五当召始建于清朝康熙年间,距今已近三百年历史,是全国享有很高知名度的藏传佛教寺庙,199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自治区民族宗教历史文化的重要遗产。五当召的古迹均为清代藏式结构,由于年代久远自然损坏和近年来开山爆破、探矿采矿等破坏严重,再加上文物保护区内缺乏统一的规划,使得五当召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保护好特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用立法来规范和加强对五当召的保护和管理。2008年8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经过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共30条。内容包括五当召保护管理的原则、经费保障与支出、保护范围的界定、编制保护规划、对古建筑物、附属建筑物的修缮、馆藏文物的提取和修复、有关禁止性规定及罚则等等。《包头市五当召保护管理条例》是包头市首部针对单项历史文化遗产的专项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加强五当召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包头是全国专利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市鼓励发明创造的机制不完善、社会专利意识不强和投入不足等原因,使得专利纠纷和侵权案件不断攀升,给专利保护和技术创新带来很大的阻碍。因此,对专利促进与保护立法十分必要。2008年6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包头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一审后,针对条例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并根据新修订的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展开了深入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和修改完善。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条例草案共分五章三十九条。内容涉及专利促进、专利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条例根据上位法精神并结合包头实际,对专利扶持资金,专利作为发明人、设计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鼓励和支持专利项目的孵化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创制性规范。《包头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意义深远。(李金莲)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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