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实施水法加强水资源管理执法调研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河北省实施〈水法〉办法》的贯彻实施,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黄荣副主任为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执法调研组,于2012年6月25日至28日,对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执法调研组在听取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和环保厅等有关部门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分两组深入到石家庄、衡水、保定、廊坊市及所辖的元氏、高邑、桃城、冀州、定兴、易县、霸州7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听取部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
执法调研期间,省执法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地贯彻实施水法、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就解决我省所面临的水资源短缺、水浪费严重、水生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广恩、陈新华、方慈、许淑凤、李国良、陈学鑫和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黄立强参加了执法调研。(农工委:靖洪臣)
汇报座谈会现场
省调研组在元氏县调研
省调研组在冀州市污水处理厂调研
省调研组在保定大唐电厂调研
省调研组在霸州前进钢铁集团调研
摄影: 靖洪臣 艾俊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