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王刚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2013年6月14日和24至28日,对我省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和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期间,6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汇报暨动员会。听取了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8个部门的工作汇报。王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搞好执法检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检查组深入到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4个市及所辖的崇礼、张北、迁安、曹妃甸、固安、广阳、易县、涞源8个县(市)区进行了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活动,采取省执法检查组重点抽查与各设区市进行自查、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深入水土流失治理现场检查与查阅档案资料、同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与随机抽查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石家庄、承德、秦皇岛、沧州、衡水、邢台、邯郸7个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情况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广恩、李清林、王世强、王振平、李国良、陈新华、崔慧霄,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董志平,省人大代表段妍青,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黄立强,省水利厅巡视员梁建义,省水利厅副厅长位铁强及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省水利厅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和实施办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部署,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刚副主任讲话
农工委主任李广恩主持会议
汇报动员会
在易县检查
在涞源县检查
在崇礼县检查
在张北县检查
在固安县检查
在廊坊市广阳区检查
在唐山市曹妃甸区检查
在迁安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