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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8年9月25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 河北日报 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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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26日 14:23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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