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次主任会议
2008年6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和秘书长张维营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秘书长张维营及常委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常委会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经研究,决定于7月3日举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会期两天,建议议题为:审议通过《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决算及市总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法、搞好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会议研究了关于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于6月下旬至10月底,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和实际,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根据全省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这次活动确定了节能减排、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就业和转变政府职能、法检两院自身建设等多个调研题目。会议强调,专题调研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是贯彻省委29号文件和市委47号文件的具体行动,也是促进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效果。
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唐山市2008年至2012年立法规划(草案)》的说明,并对规划(草案)内容进行了讨论,会议责成有关部门根据主任会议意见进行修改,报市委研究。
会议还听取了办公厅关于《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搞好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说明,决定将该意见(草案)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