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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年)》的决议

(2008年6月25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6月26日 11:23

  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定,原则通过2006-2020年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

  会议认为,编制2006-2020年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指导思想明确,遵循原则正确,功能定位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民主,合乎我市市情,体现民众意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指导全市生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推进生态文明,加快生态市建设,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增强发展实力;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积蓄发展后劲;有利于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社会的发展,拓展发展领域。

  会议强调,建设生态市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核心,突出发展循环经济这一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推进生态市建设,切实保障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社会的顺利发展;要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走文明发展的道路。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深化对生态市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领导,设立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对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宣传、管理和实施工作,依法维护生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尽快完善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增强生态规划的可操作性。要把生态规划作为编制各地区各行业发展规划的依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要与全市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战略部署相衔接,实行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的实现。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全面贯彻实施《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年)》,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而努力奋斗。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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