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任命回建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邯郸日报讯(记者冀晋萌)2月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增海主持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回建同志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副主任张有祥、王俊祥、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胡永海、康运豪,秘书长王书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瑞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阴晓光列席会议。
会上,陈平受市委委托就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并介绍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副市长、代理市长候选人回建同志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决定任命回建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并颁发了任命书;会议决定接受高宏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