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1月10日召开
保定日报1月8日讯(记者姚琳)今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光耀出席。
会议听取了大会筹备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通过了关于接受李谦辞去保定市人民政府市长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接受曹宇辞去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于1月10日至11日召开,会期2天。
李光耀指出,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开幕,时间紧、任务重。各位委员要协调好各自工作,确保按时参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筹备组要进一步检查好各自工作准备情况,夯实细节,做足备案,切实保障大会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文、高天民、贾体新、赵洪涛、陈英杰、袁振江、王恒国、闫志强,秘书长朱贺星,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高天民受李光耀委托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