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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开始举行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2年12月26日 10:42

  张国栋主持 听取审议《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等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媛媛)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栋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树彦、侯志宇、范绍慧、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苗德成,秘书长张维营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调整唐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及备案事项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全体会议后,进行分组审议。

  2012年8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初审了《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给予肯定,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会后,常委会有关部门将条例(草案)印发立法咨询委员、有关单位和部门继续征求意见,到有关县(市)区及各类企业进行广泛调研,在认真吸纳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后,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经法制委员会研究,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修改稿。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在审议《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作为城市一项基础性和综合性公共管理工作,对于树立和维护城市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优化生存和发展环境,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自1989年7月1日实施《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城市建设与发展,不断加强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管理模式、方法,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为城市建设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管理范围和内涵不断扩大和丰富,原条例虽经1997年、2003年两次修正,但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所设部分条款难以应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个别条款甚至制约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深化和发展。修订《条例》是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是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过程中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及备案事项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市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大力组织财税收入,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切实强化财政监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预算调整方案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对我市财税收入的影响,财力增减原因清楚,项目支出安排合理,符合我市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和法定支出的要求。

  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唐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报告、关于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庞祥海,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并参加分组审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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