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2013年1月26日召开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6日在石家庄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河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河北省2012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草案,批准2012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九、选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选举河北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二、决定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