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邢台日报讯(记者武健通讯员任海彬)8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国江,副主任李俊岭、任保伦、张华波、鞠朝武、王建国、王义章、徐兰军和秘书长李丙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丽虹,副市长刘劲松、张明杰,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周国江、李俊岭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2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救助、林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等四个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对这四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并进行了专项评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增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会议审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周国江首先充分肯定了被评议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周国江强调,专项工作评议是《监督法》实施后,地方人大常委会逐步开始采用的新的监督形式,是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化。人大监督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在于通过有效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更好地依法履职、为民履职。为此,要正确认识专项评议的重要性,切实把握专项评议的科学性,不断提高专项评议的实效性。一要精选专项工作。在评议内容的选择上,必须精心谋划、有所取舍,做到少而精、精而准、准而实,既要考虑专项工作的影响性,又要与当前的工作大局合拍同步。二要严格评议程序。坚持依法依规,明确评议目的,确保正确导向。三要抓好督促整改。在评议意见的落实上,市人大常委会要注意发挥好督促作用,切实加强对受评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跟踪问效。被评议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市发展大局和“两个环境”建设的高度,切实增强整改完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一般问题马上改、重点问题抓紧改、长远问题分步改,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提升服务的过程,变成践行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的过程,真正实现和体现评议的目标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