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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结束

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唐山市2011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等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8月30日 17:14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媛媛) 8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结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栋主持当天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树彦、侯志宇、范绍慧、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苗德成,秘书长张维营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1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决议》见第二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见第二版)。

  按照议程安排,表决前,会议继续分组审议。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关注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方针政策,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定规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目标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较好地落实了省下达我市的任务,在提升建设水平,创新分配、管理机制,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应保尽保等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深化住房改革,科学配置利用各类资源,探索了有益经验。针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督导,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加强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切实保障建设质量;进一步优化建设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探索、完善分配管理机制,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效益。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当作大事来抓,各有关部门通过法律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及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强化普法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取得进展;农产品监管、监测体系日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基本改观。但仍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农产品质量受落后生产方式制约、农产品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等主要问题。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进一步营造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尽快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农产品实现安全生产、依法经营、放心消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分组审阅了人事任免材料。

  市政府副市长高瑞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庞祥海,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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