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李光耀出席
保定日报8月21日讯(记者姚琳 通讯员崔林林)今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光耀出席。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对保定市广原地产有限公司申请2012年防汛救灾应急贷款予以补助的议案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保定市广原地产有限公司申请2012年防汛救灾应急贷款予以补助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2年市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保定市广原地产有限公司申请2012年防汛救灾应急贷款予以补助的议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李光耀简要回顾了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至今的发展历程。他说,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迈出了推进依法治市的坚实步伐,取得了民主法制建设的突出成就。
李光耀指出,本次会议准备充分,每位委员审议时认真、负责,会议圆满而有成效。会上通过了防汛救灾贷款的决议,是人大常委会主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又一次体现,对我市灾后重建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李光耀强调,针对在“7·21”洪涝灾害中受灾严重的地区,有关部门要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加大帮扶力度,确定项目,尽快实施。审议通过的有关财政方面的三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工作。会上委以重任的同志要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辱使命,自觉接受监督,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文、高天民、贾体新、赵洪涛、陈英杰、袁振江、闫志强,秘书长朱贺星,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袁振江受李光耀委托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常福,副市长闫立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