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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来源: 廊坊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1月19日 10:34

  廊坊日报讯(记者郭伟)1月1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英才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世强、杨国林、殷志刚、路永宽,秘书长王路敏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越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尚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主任、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廊坊市人大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名单见二版);审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五届人大代表郝长中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安排意见(草案)。新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马英才指出,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批准,廊坊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2年1月31日至2月4日在廊坊召开。组织开好这次大会,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五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全市上下的思想,凝聚力量,增强干劲,认真落实“实施精良管理、追求高端发展”的总体要求,倾力建设“八大廊坊”,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目前,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希望与会人员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抓紧修改完善,然后提交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马英才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员要认真履行承诺,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以自己的行为带头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本部门、本系统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提升市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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