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建设幸福石家庄
石家庄日报讯 (记者 王 静) 2011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两大任务,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稳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着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推动建设幸福石家庄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推动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和中东西三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切实加大监督支持力度,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空港工业园、循环化工基地、高新区等进行了专题视察,全面了解园区总体规划、分区详细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实地查看以岭药业、常山恒新和格力工业园等重点项目,督促有关方面科学编制规划,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在建设千亿园区上实现突破。
为了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建设东部产业新城情况的报告,建议有关部门整合优势资源,破解发展瓶颈,深化对标行动,强化运行监测,尽最大努力实现工业倍增目标,完善东部产业新城发展建设规划,为构建经济高地发挥带动作用。为了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审议了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带动战略、促进全市工业健康快速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大力支持工业50强加快发展,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提升我市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和建议,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促进了全市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针对我市水资源形势深刻变化、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了对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专题询问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农田水利建设,推进水利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高度关注民生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抓住社会热点,持续加强监督,积极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围绕创建生态城市,视察了滹沱河综合整治和园林绿化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石家庄生态日的决定,动员各方面大力实施生态工程,努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围绕完善城市功能,视察了实施大片区和县城规划、正定新区建设、城中村改造、土地收储出让等工作,审议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执行、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和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大幅提升城市承载能力,高标准实施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推动城市建设出品位、生财富、惠民生。
针对住房保障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督促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公平分配,努力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针对稳定物价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全市物价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搞好市场供应,减少流通环节,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困难群体生活补贴,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
着眼于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市人大常委会强调要把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文化产业投入规模,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努力建设文化强市。发展教育事业是传承中华文化、培育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强调要强化教育优先发展意识,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全面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学有优教的新期待。
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着力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着力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精心谋划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着力强化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坚持依法办事,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着力强化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促进省会科学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和外地人大经验,拓展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手段,深化监督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在我省率先探索开展了专题询问工作,创新了人大监督形式,提高了人大监督水平,取得了圆满成功,收到了良好效果。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了对中华北大街和市二中改造等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视察活动,开拓了人大监督的新领域。常委会还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先后对农业、义务教育、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执行等7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开测评结果,有效推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