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2011年6月10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批准设立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