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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确定2011年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1月25日 17:25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

  张耀华主持

  听取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综合分析报告,

  确定2011年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建议等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媛媛)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召开了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宝泉、徐景田、韩金哲、侯志宇、范绍慧、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王连灵,秘书长张维营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调整了常委会副主任分工。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综合分析报告,确定了2011年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建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实行“四个一”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督办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表彰2010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决定。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98件,主要涉及城建、工交、劳人、科教、农业、财贸、政法。会议确定7件建议为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为进一步促进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督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作用,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行“四个一”督办工作机制,即:“主任会议确定的每一件重点建议,分别由一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包,由一个相关委员会督办,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一个月至少督办一次”。重点建议将通过汇总、初选、确定、交办等程序予以确定。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可以邀请提建议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委员会委员参加,采取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实地检查办理情况、对承办单位提出指导意见、组织代表视察和代表评议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实效,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会议强调督办工作要坚持依法督办,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紧紧围绕加快办理进度、规范答复函、充分征求代表意见、提高办理实效、提高代表满意率、落实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等重点进行督办。

  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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