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肯定廊坊市《森林法》贯彻实施工作
8月5日至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农工委主任李广恩带队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凤霞出席汇报座谈会。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汇报,与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赴固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进行了现场检查。
省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检查组认为,廊坊市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深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强化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不断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准确定位造林绿化发展方向,以打造首都环境护城河,建设首都生态涵养区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创新造林机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使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森林覆盖率不断提升。希望廊坊市委、市政府加大生态造林、防火、防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窦云莲)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