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廊坊日报讯(通讯员 刘青芳 记者 王洋洋)12月1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智广,副主任杨杰,党组副书记杨文华,副主任王世强、毕晓明、王相仁、李春山、李凤霞,秘书长郭绍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越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尚震列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的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10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农工委主任、调研员、研究室主任、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调研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毕晓明主持,分别以全体会议、分组会议、主任会议的形式进行。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冯韶慧同志为出席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提案》、市人民政府《关于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整预算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王欣、李文杰同志任职的提案》。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举行分组会议,对相关报告和提案进行了审议。
在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积极踊跃发言,对相关报告和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审议市政府《关于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整预算情况的报告》时,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省下达我市的政府债券资金对于加快我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环境,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的市一中迁建工程建设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希望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调整方案,认真做好预算的组织执行工作,强化项目管理,加强跟踪检查和绩效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要统筹安排财力,按时还本付息,维护政府良好信誉。
分组会议结束后,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调整预算情况的报告〉的决议(草案)》;按照《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任职事项;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补选出席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了选举。计票结束后,举行了第二次主任会议,对选举结果进行了确认。然后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主持人毕晓明宣布了选举和表决结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智广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毕晓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人员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并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了近期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安排,同时就贯彻落实12月9日市委书记王晓东同志到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讲了意见。他指出,王晓东书记的讲话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代表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讲了重要意见,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切实以王晓东书记讲话精神统领2014年人大工作,全面开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