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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廊坊检查气象法实施情况

来源: 廊坊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9月12日 14:29

  9月9日至10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清林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志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凤霞陪同检查。

  在座谈会上,王志明汇报了我市关于《气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他说,近年来,我市把大力贯彻《气象法》、深入落实省实施《气象法》办法作为加快“高端发展、绿色崛起”的重要保障,依法建立健全了气象事业发展机制,加快推动各项气象工作开展。我市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组织、学习、政策一起抓,不断提升法规落实的决策力和执行力,深化学习宣传,细化配套政策,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气象法》的规范性、可操作性。

  王志明指出,我市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在硬件上抓基础设施建设、在软件上抓提高服务质量、在执行力上抓绩效管理考核,气象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基层服务队伍得到新加强、灾害预警监测展现新水平、公共气象服务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机制。同时,我市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强化保障机制。为切实把《气象法》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我市认真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起连续性投入机制,加大气象站建设投入、人工影响天气投入、气象影视投入,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李清林对我市贯彻落实《气象法》实施情况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随着廊坊经济社会的发展,气象工作也逐渐走在全省前列,认真贯彻落实《气象法》,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职能为目标,以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为基础,以为农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为抓手,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廊坊要抓住气象现代化试点建设的机遇,进一步理顺机制,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气象服务与防灾减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组一行还到霸州市、香河县就气象探测和服务现场进行考察。(刘璐 陈宇)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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