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4月9日召开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唐山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4月3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9日召开。会议建议议程共十一项: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决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