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定4月8日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张家口日报讯(记者 王宸胤) 3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举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明才,副主任张世林、 肖文友、 张秀发、梁玉海,秘书长张瑞林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4月8日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崔存利请求辞去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程元臣请求辞去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听取了肖文友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刘福明、白剑平任职的议案,拟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李建举向新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福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剑平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会议决定刘福明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白剑平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高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张家口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江海, 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志亮、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于先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