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研讨会
4月2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出席会议。
会上,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的代表,山东、山西、浙江等省市环保部门和民间环保组织的代表,共计50余人围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综合立法展开热烈研讨。
当前,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关注度越来越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日益增强,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在许多地方群众监督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不通畅,信息不明了,权益无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自身权益时常受到侵害。从另一方面看,公众表达环境诉求也有一些不理智、不科学的行为。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河北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条例》列为今年立法计划和工作重点。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政府与公众参与相关的职责,环境公众参与的范围、内容、方式、渠道、途径和程序等。
据了解,为提高立法质量,我省相关立法部门将邀请国家环保部宣教中心全程参与指导这部条例的起草工作,这种省级立法机关联合国家部委共同起草地方性法规的方式,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式上开先河之举。此外,这部条例如果能够顺利出台,将成为全国首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不仅能够有力推动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而且填补了全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综合立法的空白。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