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0年12月27日忻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忻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结合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市本级财政预算作出相应调整,并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