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大召开宣传贯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座谈会
10月10日,市人大召开全市宣传贯彻《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座谈会。会议宣读了全市开展《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方案,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检查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就今后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主任刘明勇,副主任梁瑞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远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仲马,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长王武道出席了会议。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坚决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大力推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广泛进行预防宣传教育,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认真研究职务犯罪预防对策,积极提出预防建议,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取得明显突破,预防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为构建和谐吕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刘明勇强调,犯罪预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面进一步加强联系、协作配合,形成预防工作合力。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努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宣传上有广度、执行上有深度、监督上有力度,进一步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各级人大常委会、检察、监察、审计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指导、监督职能作用,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日常工作,有力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依法持续开展,为建设富裕吕梁、宜居吕梁、和谐吕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温元元 通讯员 郭刚)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