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2009年6月9日大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类项目:届内安排审议的法规草案,共13件(制定6件,修改4件,废止3件)
1.恒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2.大同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3.大同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4.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
5.大同市燃气管理条例(废止)
6.大同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7.大同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条例
8.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9.大同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若干规定(废止)
10.大同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废止)
11.大同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
12.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
13.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第二类项目:先行调研,条例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规草案,共9件
1.大同市农村承包土地权流转管理条例
2.大同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3.大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4.大同倍加皂机场净空区域规划用地电磁环境保护条例
5.大同市城市环境色彩规划管理条例
6.大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7.大同市有线电视管理条例
8.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
9.大同市社区管理条例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