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
按照《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6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振中,副市长陈河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冯润春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杨江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研究室、信访局负责人;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剑主持。
市十三届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委员左伟通报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及交办的有关情况。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依法向大会提出建议327件。代表建议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十二个方面:城乡建设管理107件,占33.1%;教科文卫方面58件,占18%;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方面36件,占11.1%;公安交通方面33件,占10.2%;发展规划方面29件,占9%;财政金融方面14件,占4.3%;工业方面11件,占3.4%;工商旅游方面 10件,占3.1%;农业农村方面9件,占2.8%;资源环保方面9件,占2.8%;法制建设方面1件,占0.3%;其它方面6件,占1.9%。从建议内容分类情况看,城乡建设管理、科教文卫、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方面位居前三名,共涉及代表建议201件。
副市长陈河才在会上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并对政府系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陈河才指出:人大代表向政府提出建议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领导,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求实的作风,拿出新思路、新办法,扎扎实实做好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政策性强的建议要直接办理,确保按照要求在三个月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代表。各承办单位要创新机制,提升建议办理的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拓宽联系渠道,做到联系方式多样化,沟通联络经常化,广泛深入地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意见,要积极主动向市人大相关委员会报告工作,争取市人大对办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努力使建议的办理结果更加符合代表的初衷,更加符合群众的意愿。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杨江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鸿也就法检两院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在听取“一府两院”的表态发言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振中强调:首先,今天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力度,切实做好新一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是换届的第一年,新的一届人大代表来自全市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方面,他们所提出的这327件建议,是通过视察、调研、走访等形式,在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充分体现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集中反映了民情民意,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第二,组织法、代表法中都规定,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因此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具有法律效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改进工作的重要体现。第三,各承办单位要将答复性的办理变为促进工作性的办理。近年来代表建议的质量提高了,政府的办理水平也提高了,对代表建议也更重视了,各承办单位要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选择部分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按部门由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最后,希望“一府两院”有关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办理,积极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以扎实有效的成绩,向市人大代表及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刘剑副主任指出,各承办单位会后要按照郭振中主任的要求,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让人民满意,让群众满意,以此促进太原市各项工作的开展。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一府两院”、涉及的县区、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标准进行打分、评比,并将结果在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