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4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主持会议,副主任张保福、梁瑞林、张翠兰、张国彪、韩明瑞、徐德,秘书长李殿育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方案及市人大常委会向本次人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稿;听取了市发改委负责人关于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财政局负责人关于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讨论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2007年—2010年市本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情况两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安排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十五次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会上,就“十二五”规划纲要,刘明勇指出,纲要总体上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市委建议,符合吕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纲要的编制应更加注重全面推进“五三发展战略”,更加注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更加注重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更加注重事关改善民生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就财政预算报告,刘明勇积极评价了近年来财政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他指出,今年财政预算安排要着力加强财政收入,特别是一般预算收入的征管工作;着力保障市委提出的“保投资、促转型、惠民生”及“三项整治”四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惠农、惠民的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基金预算收支管理。就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他要求大会秘书处各工作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益求精,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周密细致。就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十五次会议准备工作,他要求相关工委及早与有关方面搞好协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事事落实到位。(记者 任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