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汇报会
12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市文物旅游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关于《〈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明瑞出席会议。
韩明瑞在讲话中指出,我市文物资源丰富,文物保护工作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自觉性;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遵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想方设法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整合文物旅游资源,实现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总结经验,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记者 靳艳芳)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