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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来源: 大同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09日 09:40

  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召开了《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市规划局、政府法制办、财政、发改委、国土、房管、市政管委会、住建委、环保以及建筑企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民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出了许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健时期,原有的《大同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城乡建设发展需求,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把《大同市城乡规划条例》列为2010年立法项目,给予高度关注。

  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一是乡、镇和村庄的规划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问题;二是目前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资源以及停车场和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配建问题;三是草案中涉及到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还针对草案个别条款的内容,结合我市和本部门的实际,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最后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一审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和修改,形成了今天的征求意见稿。大家从不同角度对草案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讨论,消除了分歧,形成了共识。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进行研究归纳,确保法规草案的质量。(闫晓军)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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