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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大组织收看强化检察诉讼监督职责电视电话会

来源: 阳泉日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14日 15:04

  阳泉日报讯 7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市、县三级学习贯彻《山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存寿与相关单位负责人一起在阳泉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山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于今年5月27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决定》共十三条,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以及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段存寿就《决定》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他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自觉贯彻落实《决定》,接受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度,强化法律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规范问题;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要把纠正违法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依法查办诉讼活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要建立健全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樊晓婷)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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