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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责的决定

来源: 山西日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08日 09:28

  山西日报7月7日讯 (记者左燕东 实习生侯梦影)在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雅安公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决定》全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责,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从五大重点环节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这五大重点环节分别是:在刑事立案环节,检察机关的监督重点是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问题和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立案问题。

  在侦查活动环节,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违法变更逮捕措施等问题。

  在刑事审判环节,重点加强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特别是对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量刑失衡的监督,加强对二审不开庭审理后改变一审判决、人民法院自行提起再审案件的监督。

  在刑罚执行和监管环节,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以及监狱不依法收监等问题。

  在民事和行政诉讼环节,重点加强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裁判不公等案件的监督。

  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省法院、公安、安全、司法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就学习贯彻《决定》表态发言。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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