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山西 > 新闻报道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

来源: 人民代表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26日 10:02

  人民代表报讯(记者宋晨)4月21日上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中心组组织了专题学习。学习之前,全体与会同志起立默哀,向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表示深切哀悼。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申联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安和、靳善忠、谢克昌、郭海亮、王雅安,秘书长朱明参加了学习会。

  学习会上,山西大学徐久刚教授就《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了辅导报告。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申联彬主持并讲话。

  申联彬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认真真抓出成效。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新趋势,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刻认识修订颁布《廉政准则》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推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抓好贯彻执行。省人大所有党员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自觉把《廉政准则》的要求落实到立法、监督、任免和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常委会党组成员和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廉洁从政,发挥好榜样示范作用,为大家作出表率。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各部门党员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分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机关党委、纪委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制度,健全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