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
11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副主任梁瑞林、张翠兰,秘书长李殿育,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宗祥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全市保增长工作情况报告、全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情况报告、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市区“三山绿化”工作情况报告四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与相关单位工作联系试行办法》和将要提交市人大二届三次常委会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的试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实施监督的试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试行办法》四项工作制度。会议同意将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的报告》列入市人大二届三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刘明勇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一是要及时印发市人大二届二次常委会对四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有关机构要跟踪了解研究处理情况;二是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按照合法性、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和规范性的原则,对有关工作制度抓紧进行认真修改;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征求意见程序,将修改后的工作制度印发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再次征求意见;四是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市人大二届三次常委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记者罗丽)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